职业卫生项目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盈江县思源水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用人单位名称 | 盈江县思源水业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地址 | 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部队坡 |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武贤霞 15969045067 |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r 日常检测□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 | 报告编制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参与人员 | 汪丹丹 | 汪丹丹 | 施彬壵、江可凡星、叶广达 | 汪丹丹 | 武贤霞 | |
开展时间 | - | 2023.06.27 | 2023.07.19-2023.07.21 | 2023.08-09 | - | |
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监测的图像影像 |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 评价结论: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盈江县思源水业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职业病防治现状及现状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专家组听取了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汇报、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陈述,检查了工作场所和工艺设备、个体防护、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等,查阅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等资料。经集体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一、《评价报告书》评审意见 1、完善评价范围描述和用人单位情况的调查。 2、完善生产工艺和职业健康监护的调查分析与评价。 3、按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 专家组同意《评价报告书》通过评审,评价机构应根据专家组专家意见对该评价报告书进行修改、完善,修改稿报专家组长复审同意后形成终稿。 二、现场检查意见 1、加强盐酸间的防腐及通风措施;完善氯酸钠储存的通风管理措施。 2、按《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及时规范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及监护档案建立和管理。 3、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第5号令)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并规范管理。 用人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和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报专家组长。 | |||||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 报告编写人员已按现场评审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用人单位已按现场评审专家组意见提交了整改报告;盈江县思源水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于2023年9月15日取得专家复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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