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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小河镇中心卫生院、计生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2021-08-20 10:28 | 阅读() | 评论(0)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小河镇中心卫生院、计生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巧家县小河镇中心卫生院位于巧家县小河镇(e103.1931022,n27.2334042,巧家县“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小河镇中心卫生院、计生站项目为重建小河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1栋,用于小河镇中心卫生院、计生站,业务用房占地面积约182.5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33.06平方米,同时配套设置医疗废水及医疗废物处理等相关设施和辅助设施,用于小河镇中心卫生院、计生站。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4月,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巧家县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小河镇中心卫生院、计生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663日取得了原巧家县环保局审批的《关于巧家县“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小河镇中心卫生院、计生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巧环评准[2016]69号)。项目201512月开工建设,于20169月竣工。

(三)投资情况

工程总投资为250.07万元,环保投资费用约为12.13万元,占总投资的4.8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巧家县“8.03”地震灾后重建的小河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1栋及相关环保设施,业务用房占地面积约182.5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33.06平方米,本工程不设置病床位,门诊量约50人次/日。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中相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现场核查过程中,对照《巧家县”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小河镇中心卫生院、计生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与环评审批,实际建设内容只存在医疗诊室位置的调整和增加污水处理设施,该项变更只会减少污染物排放浓度,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系统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外排。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医疗(门诊、诊室用水)、生活用水(清洁、生活)。项目废水污水管网汇入污水处理站;各楼层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项目产生的废水目前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远期(小河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废水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后进入小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牛栏江。

(二)废气

医院主要为医院浑浊空气及药剂味、煎药废气、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设备、门诊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噪声

(四)固体废物

医院产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医院内合理布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由小河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项目运营期,医疗废物主要为检查和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过期药品、化验废液等医疗废物和病人产生的废物。现场调查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约为16.36kg/d5.61t/a)。本项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昭通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目前还未进行清运、处置,建议后期处置时应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处理后,与医疗废物一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病理性医疗废物和特殊医疗废物按医废要求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目前污水处理进入调试阶段,污泥还未进行清运、处置过,建议项目尽快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且项目在清运上述污泥前应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建议采用压滤浓缩后投加石灰、漂白粉或二氧化氯等药剂先进行消毒。

项目放射性设备已经停用,若使用须另行报批。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2021415~16日连续两天监测期间,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处理效率78%,氨氮处理效率97%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将自建的污水消毒处理设施为小型一体化设备,其所有结构均位于地上,定期喷洒消毒剂与除臭剂,可大大减少,有效的避免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从检测报告可以看出:2021415~16日运营期间,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2.废气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2021415~16日连续两天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周围臭气浓度、nh3h2s、氯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的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排放标准。。

3.厂界噪声

项目运营期2021415~16日连续两天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为51.9~56.7dba)、夜间40.7~45.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医院外排废水不设总量指标;远期进入小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牛栏江,计入相关污水处理厂总量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巧家县”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小河镇中心卫生院、计生站工程实施过程中,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委托评价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认真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的批复文件,积极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验收期间,本选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实现了达标排放。在施工期间未发生重大污染或扰民事件,公众反应良好。因此本项目已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建议通过本次环境保护验收,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对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完善环保措施、环保补救措施和建议给予重视,强化环境管理,将后续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

综上,项目已经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的要求,配套建设了部分环境保护设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了相应处理。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自主验收情况

项目于2021819日通过了自主验收。

七、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小河镇中心卫生院(纸质版、电子版)。

八、公示时间

20218 20日至2021920日止(不含节假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反馈方式

小河镇中心卫生院

电子邮箱:ynkunfa@163.com

电话:0871-63339220 / 63339221

传真:0871-63339220

 文本链接:小河镇中心卫生院、计生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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