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验收年采0.95万立方米河砂、年清洗1.8万吨山砂建设项目的公告-尊龙登录

欢迎访问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您可以登陆免费注册
|
导航
0871-63339220
/ 公示平台 / 正文

关于验收年采0.95万立方米河砂、年清洗1.8万吨山砂建设项目的公告

2020-04-14 09:08 | 阅读() | 评论(0)

关于验收年采0.95万立方米河砂、年清洗1.8万吨山砂建设项目的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对梁河县普鑫采砂场年采1.66万立方米河道采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年采0.95万立方米河砂、年清洗1.8万吨山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梁河县国鑫采砂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位于梁河县大盈江与曩宋河交汇口曩宋河上游140米处,行政区划属于梁河县曩宋乡。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2万元),年度控制可开采量为0.95m³,年清洗山砂1.8万吨。建设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 项目变更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本项目已按要求建成,无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199月,受梁河县国鑫采砂有限公司委托,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年采0.95万立方米河砂、年清洗1.8万吨山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123日取得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关于年采0.95万立方米河砂、年清洗1.8万吨山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梁环审【201917号),同意项目建设。

(一)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砂砾渗沥余水、员工生活污水及雨天地表径流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暂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砂砾渗沥余水排入沉砂池中进行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回用于洗砂工序。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清运,生活废水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来自堆砂场扬尘、砂料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装载机及运输车辆尾气、食堂油烟。采用洒水方式对堆砂场扬尘、砂料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进行降尘装载机及运输车辆尾气、食堂油烟污染较小,自然扩散。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砂场噪声源主要是挖沙斗、输送带、滚筒筛、破碎机、挖掘机、装载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外运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采用建筑物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四)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洗砂生产线产生的沉淀池沉渣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少量废弃含油抹布。沉淀池沉渣存于项目区的沉渣场,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理,废弃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核对有关资料和现场调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意见14条,14条满足。项目环评报告表环保要求措施共9条,9条满足。此外,经调查项目建设中未发生污染纠纷与投诉,也未有受过行政处罚。

年采0.95万立方米河砂、年清洗1.8万吨山砂建设项目,基本上落实了“三同时”制度。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测

监测期间项目处于正常运行,各设备运转正常,各环保设施也已建成并投入了正常运行。

监测期间,监督运营情况,保证生产及环保措施正常运行。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坤发环检字[2019]-10100号显示:20191025~26日,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洗砂废水(泥浆水)经初沉池、沉淀池处理后,进清水池暂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堆砂场周边设置排水沟渠,将雨天堆砂场地表径流收集后,与砂砾渗沥余水一起排入初沉池中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清运,生活废水不外排。

(四)、噪声监测结果

坤发环检字[2019]-10100号显示:20191025~26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 污染物排放总量

无。

(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情况

梁河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年采0.95万立方米河砂、年清洗1.8万吨山砂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533122-2020-001-l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后认为,该项目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建成,外排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同意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六、公众参与情况

2020414日在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七、公示时间

2020414日至2020514日止(不含节假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反馈方式

梁河县国鑫采砂有限公司

电话:13577517752

通信地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大盈江与囊宋河交汇口囊宋河上游140米处


附件:

 

您必须在登陆注册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微信扫一扫,惊喜多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