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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验收陇川桑蚕茧精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一、二期)的公示

2020-03-25 16:28 | 阅读() | 评论(0)

关于验收陇川桑蚕茧精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一、二期)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对陇川桑蚕茧精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一、二期)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陇川桑蚕茧精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一、二期)(以下简称项目)” 由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陇川章凤特色工业园区,总投资5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4.45万元),建设产业规模为年产桑蚕丝900占地面积3.3333hm2,建设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 项目变更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本项目已按要求建成,无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156月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陇川桑蚕茧精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一、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710日取得《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陇川桑蚕茧精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一、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一)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缫丝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缫丝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经污水管网集后排入处理能力为项目2880m³/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桑园施肥。

二)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4t/h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后,通过35米高烟囱排放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引风机、混茧机、剥茧机、自动缫丝机、复摇机、打包机、制绵机、工业缝纫机等。通过合理布设厂房内的生产设备,各生产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安装减震基础,利用厂房隔声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固废可分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

1)生产垃圾

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杂质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蚕蛹:回收作为食品原料外卖。

汰头、双宫茧、烂茧、长吐、茧衣:集中收集后外卖。

除尘灰、炉渣:收集后用于桑园施肥。

项目生产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全部综合利用或外售,不外排。生产产生的固废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2)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存于垃圾箱,并委托环卫部分定期清运处置。食堂废油脂和食堂泔水由当地周边村民运走喂猪。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核对有关资料和现场调查,对项目环评批复的15条环保要求,做到完全满足或基本满足环保要求。此外,经调查项目建设中未发生污染纠纷与投诉,也未有受过行政处罚。

陇川桑蚕茧精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一、二期),基本上落实了“三同时”制度。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测

监测期间项目处于正常运行,各设备运转正常,各环保设施也已建成并投入了正常运行。

监测期间,监督运营情况,保证生产及环保措施正常运行。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二)、厂界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监测结果

坤发环检字[2019]-09049[2019]-10106号显示:2019910日-11日项目锅炉废气经过水膜除尘器处理后从35米高烟囱排放口排放的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标准(生物质锅炉执行燃煤锅炉标准),烟尘排放浓度不满足标准,经企业整改(水膜除尘器换水)后于20191024日-25日进行补测,检测结果烟尘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标准(生物质锅炉执行燃煤锅炉标准)。

2019910日-11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其中因监测期间企业蚕蛹未按时出售,暂时晾于房顶由于下雨蚕蛹淋湿导致监测期间恶臭不达标。经企业整改后于20191024日-25日进行补测,检测结果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2019910日-11日项目周边居民区颗粒物、二氧化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三)、废水监测结果

     坤发环检字[2019]-09049号显示:2019910日-11日项目废水总排口排放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限值

(四)、噪声监测结果

坤发环检字[2019]-09049号显示:2019910日-11日项目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2019910日-11日项目费弄村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 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工业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处置率100%,故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故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表:

9-12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

污染物类型

污染物名称

项目环评总量指标

项目实际总量指标

总量指标增减量

废气

废气量

3194.1m3/a

2318.4m3/a

-875.7m3/a

烟尘

0.675t/a

0.125t/a

-0.550t/a

so2

8.64t/a

0.04t/a

-8.6t/a

nox

7.938t/a

1.617t/a

-6.321t/a

(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情况

陇川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陇川桑蚕茧精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一、二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5331242018-003-l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后认为,该项目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建成,外排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同意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六、公众参与情况

2020325日在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七、公示时间

2020325日至2020425日止(不含节假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反馈方式

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3978183668

通信地址:陇川县章凤特色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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