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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盈江机制碳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公示

2019-05-29 10:36 | 阅读() | 评论(0)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对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炭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由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厂址在盈江县平原镇新莲村关纯村民小组垃圾处理站,项目占地面积533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8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6万元,占总投资的6.98%。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4°44'37.49",东经97°56'53.56",建设内容为年产2000吨机制炭生产线一条,年产机制炭2000吨优质机制炭;规格尺寸:20-40cm;包装规格:50×28×32cm五层纸箱包装,10kg/箱),木焦油、木醋液500吨。新建厂房436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400平方米。主要包括原料堆积区生产加工车间成品仓库碳化窑办公区进厂道路员工宿舍等。

二、 项目变更情况

机制炭生产以废弃锯末、甘蔗渣、林木三剩材、农业废弃秸杆、废木材等为生产原料。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直接使用废弃锯木屑等较细物料为原料,项目虽然设置了粉碎机设备,经核实,在今后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则减少了粉尘扬尘的产生点,减少了有组织排放的排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本次验收范围不包含确粉碎处理设备及工序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于2015年委托云南大学编制《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炭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取得了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5]21号)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报告表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一)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厂内了设置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污水收集池,用于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在食堂废水中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污水收集池,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旱厕定期清掏,废水不外排;项目南侧有沟渠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废气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筛选粉尘,炭化窑和制棒机烟尘,烘干机废气,食堂油烟,汽车尾气。

在粉尘产生点设集气装置进行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设置18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于集气装置未捕集到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由于运输机动车流量不大,污染物排放量小,且为露天式,排放的尾气经过空气的自然扩散和稀释,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筛网机、烘干机、制棒机等生产机械设备正常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原料、成品在车辆运输,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噪声。

地表水

项目南侧有沟渠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固体废物

a、生活垃圾

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定期自行清运至垃圾处理站处理。

b、生产固废

本项目生产工艺简单、原料单一,生产固废主要是炭化不合格产品,建设单位对其进行回收再生产,不外排。

c、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本项目振筛、烘干机产生的工艺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d、木焦油和木醋液

本项目炭化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木焦油和木醋液,其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

e、废机油

检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但目前企业刚开始生产暂未产生废弃机油。

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100%。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核对有关资料和现场调查,对项目环评批复的12条环保要求,做到完全满足或基本满足环保要求。此外,经调查项目建设中未发生污染纠纷与投诉,也未有受过行政处罚。

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上落实了“三同时”制度。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测

监测期间项目处于正常运行,各设备运转正常,各环保设施也已建成并投入了正常运行。

监测期间,监督运营情况,保证生产及环保措施正常运行。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二)废气监测结论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论

  由坤发环检字【2018】-11148检测数据显示,现场监测时间2018.12.04-2018.12.05日内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情况为:0.178mg/m3-0.26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

有组织排放监测结论

由坤发环检字【2018】-11148检测数据显示,现场监测时间2018.12.04-2018.12.05日内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情况为:烟尘浓度87.0-89.3mg/m3,二氧化硫浓度93-104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159-168mg/m3烟尘和废气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相关排放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中的相关排放要求,即:有组织烟尘排放浓度≤200mg/m3;二氧化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50mg/m3;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40mg/m3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由坤发环检字【2018】-11148检测数据显示,现场监测时间2018.12.04-2018.12.05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在51.8-58.6db(a)范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分贝,夜间不生产。

(四)地表水监测结论

项目南侧有沟渠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五)废水运营期废水收集后作绿化,废水不外排。

(六)项目运营期固废处置率为100%。

(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情况

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八)验收结论

2019年4 月27日,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组织对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炭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现场验收会,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后认为,该项目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建成,外排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同意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九)公众参与情况

2019年5月29日在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十)公示时间

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28日止(不含节假日)。

(十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四)反馈方式

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电话:13578231898

通信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新联村关纯村民小组垃圾处理站旁

邮编:679300


附件1《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及验收签到表


附件3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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