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旺镇丁家村采砂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对阿旺镇丁家村采砂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阿旺镇丁家村采砂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新碧嘎村委会丁家村
建设单位:东川区鸿鑫建筑材料加工厂
建设性质:新建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给水。主体工程包括筛分破碎站、堆料场1、堆料场2、堆料场3;辅助工程为运输道路;公用工程包括配电房、办公室区;环保工程包括沉淀池、隔油池、排水沟。
阿旺镇丁家村采砂场开采范围由6个拐点圈闭而成,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1373~1356m,设计生产能力为河床为年开采2万m3砂石,设计利用储量19.47万m3/a,砂厂服务期限4年,该项目砂石经筛分、破碎后的机制砂、瓜子石、砾石均作为产品外售。
该项目总投资114.63万元,环保投资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71%。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周边农家肥。
项目区域过境河流为小江。根据《云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0-2020年)》,小江(清水海出口-东川城区前)主要水环境功能为饮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2017年11月30-12月1日对小江上游400m,下游1000m地表水体的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2、废气主要为筛分和破碎扬尘、运输道路扬尘。项目的物料为湿物料,在第一次筛分过程物料的含水率较高不会产生扬尘,在破碎过程中由于物料本身含水率高且在破碎过程中加入少量的水,故产生少量扬尘,呈无组织排放。该扬尘自然扩散,且周边为山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2017年11月30-12月1日项目运营期间监控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参照点最大值为0.165mg/m3,监控点1#最大值为0.289mg/m3,监控点2#最大值为0.31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周界外监控浓度限值,即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周界外监控浓度≤1.0mg/m3。
3、噪声:项目周边为山地,且项目运营多年来没有出现噪声扰民投诉事件,不会造成噪声扰民事件;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较少。
2017年11月30-12月1日连续两天的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值范围是:厂界东侧53.1~53.6 db(a)、厂界南侧54.3~54.9 db(a)、厂界西侧55.2~56.1 db(a)、厂界北侧56.9~57.2 db(a),两日昼间厂界噪声等效声级均小于60db(a),结果达标,项目各点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
4、固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沉淀池底泥、生活垃圾、巨砾石。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沙集中收集后,由建设单位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点堆放;巨砾石统一收集后外运铺路或用于工地的土石方回填;旱厕粪便提供给项目附近周边村民当作农家肥施用。
三、监测文件放置地点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纸质文本、电子版)。
四、公示时间
2018年月5日18至6月18日止(不含节假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阿旺镇丁家村采砂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电子邮件:125945323@qq.com
(2)电话/传真:0871-63339200
(3)通讯地址:昆明市高新区龙润路1号a段4楼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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