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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弥勒市丰华塑料有限公司塑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017-07-10 16:30 | 阅读() | 评论(0)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弥勒市丰华塑料有限公司塑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弥勒市丰华塑料有限公司塑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拖白村拖白煤矿

建设单位:弥勒市丰华塑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塑料桶生产线。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水:二期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①设置隔油池处置厨房废水;②建设有一套循环冷却水系统;③建设有污水收集池处理生活污水。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主要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生产车间恶臭(油墨印刷)。本项目选用环保油墨,异味较小,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通过自然通风逸散。

根据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厂界下风向恶臭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噪声:①主要产噪设备空压机、破碎机设备布置于厂房中央,并设有减振垫,生产设备选用工艺先进的设备,产噪较小;②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主要通过限制厂区车辆通行速度,以及通过噪声点到厂界的距离衰减而降低。

根据监测结果,本次项目界外1米处噪声值全部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即:昼间小于60分贝。

敏感点噪声,厂界北侧距离厂界约100m处散户所处位置,昼夜噪声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①包装废物分类集中后回用利用。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③建设单位在厂界边缘建设有危废暂存间,用于暂时储存危险废物。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7710日至717日在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公示时间

2017710日至717日止(共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弥勒市丰华塑料有限公司塑料加工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电子邮件:email:415759859@qq.com

2)电话/传真:0871-63339220

3)通讯地址:昆明高新区创新大厦4

4)邮编:650118

 弥勒市丰华塑料有限公司塑料加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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