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盈江巨丰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位于盈江县新城乡新龙村芒吊村小组。项目总投资5446万元,建有2台单台额定容量12500kva的电炉(半封闭式矮烟罩式三相矿热电炉),同时建有通风除尘、水循环处理、供配电、土建、通讯、道路等公辅设施,主要生产原料为硅石矿、优质洗精煤、石油焦、石墨电极等。实际生产中,还使用木炭作为还原剂。矿热电炉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原料准备→洗矿配料→混料→加料→熔炼→精炼出炉→浇注精整→破碎→包装入库,主要污染物为含尘烟气。项目烟尘、烟气处理设施包括烟气冷却系统、旋风除尘系统、布袋除尘系统。
2、项目基本情况
盈江巨丰硅业有限公司2×12500kva工业硅电冶炉生产线项目建有2条12500kva电冶炉工业硅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5446万元,占地34亩。用人单位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11年9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盈江巨丰硅业有限公司2×12500kva工业硅电冶炉生产线项目年生产能力10000吨。自2011年9月投产至今,控制系统、运转设备、电器系统的布置未发生较大的改变。根据实际电能供应情况,盈江巨丰硅业有限公司年生产天数200天。
3、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程磊
报告编制人:国德宴
现场调查人:国德宴
现场主要采样人员:刘超、陈德承、黎志超、任二帅
4、建设项目存在的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4.1存在的危害因素
粉尘、噪声、高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4.2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巨丰硅业生产项目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其他粉尘、煤尘、矽尘、高温、噪声。本次检测结果显示:
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的检测结果(cstel、ctwa)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岗位噪声lex.8h db(a)结果显示:装载机岗位、加料岗位、出炉岗位、成品处理岗位噪声强度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二楼加料炉门、出炉口、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一、二楼、加密仓下料口处矽尘的超限倍数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硅石破碎岗位、加料岗位、出炉岗位、烟气处理岗位接触粉尘浓度(矽尘)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高温共检测6个检测点,作业点的wbgt指数除旋风除尘器外,其余均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紫外辐射共3个检测点,检测点紫外辐射强度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工频电场检测涉及5个检测点,接触结果显示,工频电场强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5、评价结论与建议
5.1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该公司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第十八类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第5条“铁合金冶炼”类。按规定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5.2评价结论
职业病危害现状综合评价汇总表
评价内容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基本 符合 |
该公司生产操作,物料运输均采用人工操作,机械化水平较低,作业人员劳动强度较大。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不符合 |
现场检测的危害因素有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粉尘、高温、噪声,其中检测结果不符合的有:高温、紫外辐射的检测结果不符合职业卫生限值,部分粉尘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基本符合 |
报告书第7部分 |
6.应急救援设施 |
基本符合 |
报告书第7部分 |
7.职业健康监护 |
基本 符合 |
⑴现场作业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2015年公司进行了岗中职业健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接触的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检查存在缺漏;⑵未对异常人员进行处置;⑶本次体检在职职工总人数120人,实检118人,生产区体检率98.3%,但未进行岗前、离岗体检。 |
8.个人防护用品 |
基本符合 |
企业未配置防毒口罩。 加料、出炉岗位配置的护目镜,无相关资料证明能有效防紫外线; 高温作业岗位无隔热服;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不符合 |
未开展职业卫生专项培训。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不符合 |
未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
5.3建议(整改性建议)
1)对防护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其处于有效的工作状态,并形成维护管理记录。
(2)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场检测结果、物质的相对危害性、现场生产工艺水平,建议企业配置一氧化碳便携式监测报警仪至少3台,分发给捣炉作业人员、出炉口操作人员、烟气处理操作人员。
⑶根据《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
⑷在生产现场配备应急救援柜、应急救援柜中应配备空气呼吸器、防毒口罩,并组织培训,让员工能独立使用,并定期进行维护。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生成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规定,编制二氧化硫中毒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一氧化碳中毒专项应急预案;高温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并记录存档。
(6)为加料及出炉作业岗位作业人员配置隔热服。
(7)加强职业健康监护。
⑻跟换机柜室、化验室、配电室照明灯具,改善其照明条件。
(9)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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