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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闽安南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2016-11-17 16:20 | 阅读() | 评论(0)

1、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盈江县闽安南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盈江县卡场镇草坝村。德宏州盈江县位于云南省西部,拥有丰富的水电资源和硅矿资源,为用电冶炼硅项目提供了能源和资源可能。近年来,随着多个水电站的开发建成,汛期面临着严重的窝电弃水难题,为解决汛期窝电问题,盈江县决定招商引资,建设、开发、生产经营工业硅系列产品。

在云南建设面向东南亚的国际化物流平台中,因盈江县所处的地理位置特殊,附近有瑞丽等进出口贸易口岸,为电冶炼硅项目的各种原料、产品等提供了便利的进、出口条件。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盈江县闽安南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业硅冶炼生产线的批复》(德政复[2009]150号)批准,同意盈江县闽安南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4×12500kva工业硅生产线,并经盈江县经济局审核后登记备案,项目登记备案证明文号:盈经发[2009]11号。

2、项目基本信息

盈江县闽安南硅业有限责任公司4×12500kva工业硅电冶炉生产线项目原计划建设412500kva电冶炉工业硅生产线,实际建有212500kva电冶炉工业硅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220万元,占地39亩。用人单位于20111月开工建设,于20117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原设计的4条工业硅生产线年生产能力15000吨工业硅,实际建设2条生产线年生产工业硅6000吨。以生产过程所涉及的工程内容为准,针对用人单位4×12500kva工业硅电冶炉生产线项目的生产装置、工艺、设备、建筑以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及在生产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

评价范围:

原料堆场及配料:硅石矿堆场,煤粉堆放点,石油焦堆放点,木炭堆放点,木片堆放点,原料运输、混合、计量;

电冶炉冶炼:加料/捣炉,硅水出炉,成品浇铸,成品破碎、包装、计量;

    烟气处理:收尘系统,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加密仓,硅粉堆场;

    公用辅助设施:化验室、机修、办公室、厕所、浴室、水处理

3、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程磊

报告编制人:黄苹

现场调查人:黄苹、刘超

现场主要采样人员:刘超、黎志超、陈德承

4、建设项目存在的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4.1项目存在的危害因素

粉尘、噪声、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氢、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照度

4.2检测结果

闽安南硅业生产项目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粉尘、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本次检测结果显示:

1.定点粉尘共检测16个作业点,其中硅石矿取料点、二楼加料炉门1#、二楼加料炉门2#、旋风除尘器旁、袋式除尘器一、二楼、加密仓下料口、硅粉堆放区共8个检测地点矽尘的超限倍数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个体粉尘共检测6个作业岗位,其中加料1#、加料2#、烟气处理共3个岗位的矽尘接触浓度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其他检测点及检测岗位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2.高温共检测6个作业点,除旋风除尘器旁wbgt指数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之外,其余各检测作业点的wbgt指数均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共检测6个岗位噪声lex.8h db(a),其中装载机/上料、配料、加料/捣炉、出炉、成品处理5个岗位噪声强度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其它岗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4. 紫外辐射共3个检测点,各检测作业点的紫外辐射强度均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5.硫化氢的检测结果(mac)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6.工频电场检测共涉及7个作业地点,检测结果显示,各作业点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7.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的定点检测结果(pc-stel)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一氧化碳的各岗位检测结果(pc-twa) 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5、评价结论与建议

    5.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盈江县闽安南硅业有限责任公司4×12500kva工业硅电冶炉生产线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第十八类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第5条“铁合金冶炼”类。按规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5.2评价结论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序号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

总体布局

基本符合

硅石洗涤机设备未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2

设备布局

基本符合

捣炉为人工手动操作

3

建筑卫生学

不符合

照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4

职业病危害因素

基本符合

现场检测的危害因素有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粉尘、高温、噪声,其中有:高温、矽尘、噪声、紫外辐射的部分岗位检测结果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5

职业病防护设施

基本符合

报告书第7部分

6

应急救援设施

不符合

报告书第7部分

7

职业健康监护

基本符合

⑴现场作业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2015年用人单位进行了岗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接触的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检查存在缺漏项;⑵未对职业健康体检异常人员进行后续处置;⑶本次体检生产岗位职工总人数107人,其中参与体检人数93人,生产区体检率为87%;⑷未开展上岗前及离岗前健康体检

8

个人防护用品

基本符合

防护面罩不能有效防止紫外辐射,未配置防高温服、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9

辅助用室

符合

---

10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1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基本符合

未制定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内容不完善

12

职业病危害告知

基本符合

无现场检测结果告知及劳动合同告知

13

职业卫生培训

不符合

未开展职业卫生专项培训。

1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不符合

未申报

15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本次评价为首次评价

5.3建议(整改性建议)

⑴减少硅矿石堆场自然风力起尘,可采取的措施如:设置围挡,或者硅矿石表面增添覆盖物等。

⑵在高温作业区,加强降温,比如增设通风降温设备等;在高温作业操作规程中指出,高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在作业间歇期间,或岗位操作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远离高温区域;在高温作业区附近,尤其在夏天,配备清凉解暑饮料。

⑶建议用人单位在每台电炉的加料/捣炉作业区域、每套布袋除尘系统二楼室内、每台电炉出炉口配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成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规定。编制一氧化碳中毒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进行演练并形成记录。

⑸减少主车间及烟气处理区域地面二次扬尘,如:加强主车间及烟气处理区域地面清扫频率,减少地面粉尘堆积等。

⑹为烟气处理岗位作业人员进入布袋除尘器二楼作业时配备防毒面具。

为配置加料及出炉作业岗位人员配置应急条件下使用的防毒面具或口罩,例如,配备3m6002cn滤毒盒、3m 6057cn滤毒盒、百安达3311、百安达e1301型滤毒盒。配置的防毒面具或口罩应放置于专用存放柜内铅封存放,且设置明显标识。

⑻职业健康监护

本次体检生产岗位职工总人数107人,实际体检人数93人,体检应覆盖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

对职业健康体检异常人员应按照体检单位建议进行后续处置。对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三十六条规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2015职业健康检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仅为高温、噪声、粉尘,存在缺漏。职业健康检查应依据gbz188-2014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现场危害因素存在的实际情况,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如下:

⑼职业卫生管理

①依据安监总安健171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②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在生产作业区人流密集处增设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告知卡,补充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补充职业病危害培训告知。

③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中对职业卫生培训规定,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管理人员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应对上岗前的劳动者、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每次培训应记录存档。

⑽更换照度不符合要求场所的照明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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