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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风平镇永德屠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020-11-03 11:34 | 阅读() | 评论(0)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芒市风平镇永德屠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芒市风平镇永德屠宰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芒市风平镇永德屠宰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德宏州芒市风平镇法帕拉茂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芒市风平镇永德屠宰厂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98°33′40.60″,北纬24°24′20.93″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原名为潞西市法帕永德屠宰厂,始建于2003年,于2009312日办理了潞西市法帕永德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2年通过了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改建项目于201811月取得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项目的投资备案证,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受建设方委托,编写了《芒市风平镇永德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5月评审通过,20197月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出具了《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关于芒市风平镇永德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德环芒复[2019]30号文)。

项目主要改建内容为:将10.35t/h生物质燃料汽水两用锅炉改为电锅炉;将无害化处理间内的焚烧炉增设1套水膜除尘装置 15m高排气筒,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其他依托原有建设。

项目实际建成规模为:年屠宰91250头生猪(日屠宰250头猪);实际建设内容包括待宰间、屠宰间、隔离间、无害化间等。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7.5万元,占总投资的3.75%

产品方案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为4000m2,年屠宰生猪94900头。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环评设计劳动定员14人,每天一班,工作时间为3 h,年工作365天。厂区实际职工20人,每天一班,工作时间为3h,年工作360天。

项目自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污染因子

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收集并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根据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坤环检字2019-10073号检测报告监测结果,项目外排废水中cod浓度最大值为35mg/lbod5浓度最大值为7.9mg/l,氨氮浓度最大值为0.697mg/lss浓度最大值为26mg/l,动植物油浓度最大值为0.75mg/l,粪大肠菌群浓度最大值为4800/l,均满足《肉类加エエ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3一级标准排放限值,即:ph6~8.5cod≤80mg/lbod5≤30mg/lss≤60mg/l、氨氮≤15mg/l、大肠菌群≤5000/l、动植物油≤15mg/l

为了保证验收监测的真实性及代表性,进一步检验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效果是否能达到持续稳定,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6月对项目进行检测,出具的坤环检字2020-06221号检测报告显示,项目外排废水均能达到《肉类加エエ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3一级标准排放限值。

水膜除尘循环水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回流水进入设备旁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焚烧烟气、恶臭以及进出车辆的尾气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

有组织废气主要废气为焚烧炉对病猪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时燃烧所产生的烟气、二氧化硫和臭气。本项目以屠宰为主,出现病猪概率较小,且焚烧炉规模不大,产生的废气量较小,且经企业安装的水膜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再由一根10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未经收集的废气,主要为恶臭,主要来源为生猪待宰间、屠宰和副产品加工过程以及污水处理站,通过喷洒除臭剂降低污染,厂界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二级标准。

根据监测结果,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6.9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0mg/m3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烟尘排放浓度≤120mg/m3,氮氧化物排放量≤240mg/m3的要求。经连续2天监测,厂界上风向及下风向氨浓度最大值为0.0031mg/m3 、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2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无量纲),满足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硫化氢≤0.06mg/m3,氨≤1.5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噪声

厂区声源设备布局合理,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及进出车辆交通噪声,为间歇性排放。本项目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空气吸收的衰减等措施降低影响,并通过对车辆加强管理、限速和禁止鸣笛进行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生产区外1米处昼间噪声最高值为46.1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49.4dba),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小于60分贝,夜间小于50分贝。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产固废:生猪无病害、无瘟疫情况下,猪粪统一运到周边的种植基地堆肥使用;猪鬃毛作为工业原料外售;胃肠容物由当地农户自行运走;不可食用内脏作为饲料生产原料外售;锅炉炉渣和循环水池沉淀渣由当地农户定期清运,作为农家肥使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少量隔油池废油脂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处置。

危险废物:生猪有病害、有瘟疫情况下,病猪送至项目无害化处理间进行化尸处理,化尸炉渣由当地农户运走做肥料。

项目固废通过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的处置,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管理检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保管理部门批复等文件资料齐全,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环境管理措施基本落实。企业在建设中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在项目建设的各阶段,均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071日通过了自主验收。

四、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纸质版、电子版)。

五、公示时间

2020930日至20201030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反馈方式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18571035@qq.com

电话/传真:0871-63339220

通信地址:昆明高新区龙润路1号创新大厦a4

邮编:650000

附件1芒市风平镇永德屠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

附件2验收签到表及验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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