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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供水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0-12-09 13:15 | 阅读() | 评论(0)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芒市供水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芒市供水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芒市供排水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市第二净水厂旁

验收监测单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总投资6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8万元)。

扩建项目新增4万m3/d水处理生产线,现净水处理能力为8万m3/d,由于芒市第二净水处理厂建设于1984年,投产时间较早,原有4万m3/d水处理生产线未办理过环评手续,环评报告建议将原有4万m3/d水处理生产线纳入验收范围。经充分考虑环评报告要求环评批复内容现场建设内容,本次验收范围为净水处理能力8万m3/d生产线及办公相关辅助配套设施。

芒市供水改扩建工程于2014年取得项目投资审批(项目序号为53310378102014030065),2016年1月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芒市供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3月取得原德宏州环境保护局文件《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芒市供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德环审[2016]11号)同意本项目建设

芒市供水改扩建工程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设备安装完成并进行设备调试;2019年9月开始试生产。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供水水源为勐板河水库,取水点设在水库预留口,距离水库库区60m。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描述,项目区及周围200米范围无国家和地方政府建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和需要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单位等保护目标。

目前,项目处于稳定运营状态,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来源于消毒间废气、设备运行机械噪声、生活及生产废水。

(一)废气

运营期净水厂的消毒间有异味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次氯酸气体;次氯酸易溶于水,挥发量较少,自由扩散,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

1)沉淀池排污水

自来水原水中含有各种悬浮物质、胶体和溶解物质等物质,使水呈现浑度、色度、嗅和味等。

净水厂采用混凝沉淀的方法去除杂质,混凝剂采用聚合氯化铝,沉淀采用斜管沉淀池混凝剂投入反应池,与原水中的胶体相互凝聚,并且吸附水中的悬浮物质、部分溶解物质,水直接取用板河水库水,因此水中悬浮物浓度较低,只是洪水期,水体较浑独。水浑浊度高时,沉淀池一般每2-3小时排放污水一次水清时,一个班排放一次,每次排放时间2-4分钟,排放的水进入尾水回收水池。项目沉淀池产生的污水量约为40t/d。尾水回收水池的废水经沉淀后部分回用系统进一步处理,部分用于绿化,部分满足要求后外排。

2)滤池反冲洗水

在滤池的过滤过程中,滤料层截留的杂质数量不断增加,因而滤料层阻力不断增加,滤池水头损失增大,水位也会随之升高。因而在过虑过程中,须定时对滤池进行反冲洗。一般每天反冲洗一次,反冲洗水量一次约为10t/1万t纯净水。根据建设工程的制水能力,其滤池反冲洗水量为360t/d。反冲洗排放的水进入尾水回收水池,尾水回收水池的废水经沉淀后部分回用系统,部分用于绿化,部分满足要求后外排。

3)洗废水

项目岗位定员30人,但净水厂内每天仅有5人在厂内值班,不食宿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标准一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53/t168-2013),员工盥洗用水按30l/人·d计算,则办公生活用水量为0.15m3/d.54.8m3/a,废水量接照用水量的80%计,则盥洗废水产生量约为0.12m3/d,43.8m3/a。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生活废水进入0.5m3的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芒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绿化用水

本项目绿化为10848m2,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标准》(db53/t168-2013),旱季绿化用水量按每m2用水0.003m3/d计,实际用水量为32.5m3旱季220d,雨季145d,

则绿化用水量为7150m3/a,绿化用水全部被植物吸收和蒸发,不会产生废水

项目绿化用水量来源于尾水回水收集池

(三)噪声

自来水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厂区自用水供水泵房内的水泵运行的气流噪声和机械噪声。经现场勘查,噪声较大设备为返冲洗泵,泵布置在室内,且在返冲洗泵设备旁设有隔音板,有利于减少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充分采用建筑墙体隔声再经过距离衰减和墙壁隔声后,对周围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工作人员工作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回收水池产生的污泥

根据项目环评资料,勐板河水库水质较好,净水厂日产生湿污泥产生量较小;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固废产生量为44kg/d,16.1t/a;产生量较小。据现场勘查及核实,芒市供排水公司与托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签订了“芒市第二净水处理厂污泥清运处理协议”,含泥废水集中至回收收集池后委托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定期清理,清理后及时运送至芒市城市垃圾处理场进一步处理。污泥即清即运,不在厂区内堆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岗位定员30人,但净水厂内每天仅有5人在厂内值班,不食宿,按每人每天排放生活垃圾0.5kg/人。垃圾产生量为2.5kg/d,则项目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0.91t/a。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清运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及少量生产废水。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制水工艺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投加聚合氯化铝处理后经回收水池收集后大部分回用生产及绿化,少部分雨季外溢时清洁水外排

项目设化粪池,生活废水进入0.5m3的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芒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经坤发环检字【2020】-05125号检测报告监测数据可知,现场监测时间2020.5.25-2020.5.26排口污水两日监测数据均值为悬浮物213.7mg/l氨氮38.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93.9mg/l化学需氧量341.7mg/l动植物油1.23mg/l磷酸盐1.29mg/l排放指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标要求,即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磷酸盐(以p计)<8mg/l;<35mg/l;化学需氧量<500mg/l。

噪声

自来水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厂区自用水供水泵房内的水泵运行时的气流噪声和机械噪声。经现场勘查,噪声较大的设返冲洗泵布置在室内,且在返冲洗泵设备旁设有隔音板,减少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充分采用建筑墙体隔声再经过距离衰减和墙壁隔声后,对周围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经坤发环检字【2020】-05125号检测报告监测数据可知,现场监测时间2020.5.25-2020.5.26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在47.7-51.9db(a)范围;夜间噪声值45.3-48.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净水厂周边有150m范围内有御景华庭小区、芒市农场一队经坤发环检字【2020】-05125号检测报告监测数据可知,现场监测时间2020.5.25-2020.5.26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在48.8-49.2db(a)范围;夜间噪声值44.5-47.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标准即昼间leq(a)≤60db(a),夜间≤50db(a)

出厂水

芒市供水改扩建工程环评报告要求出厂水采用液氯消毒,经现场调查,扩建项目于2019年9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消毒剂为氯酸钠,消毒剂发生变化,则本次对出厂水水质进行检测。

经坤发环检字【2020】-05125号检测报告监测数据可知,现场监测时间2020.5.25-2020.5.26,两日检测数据均值为:ph(无量纲)7.22;游离氯0.5mg/l色度(度)5;浑浊度ntu)1臭和味0级,无任何臭和味总硬度(以碳酸钙计)50.8mg/l铁<0.03mg/l大肠菌群mpn/100ml)未检出;菌落总数27.8mpn/ml)。消毒工艺发生改变后,出厂水指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cj3020-2006标准,即ph(无量纲6.5-8.5;游离氯≥0.3mg/l色度≤15,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浑浊度ntu)1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总硬度(以碳酸钙计)≤450mg/l铁<≤0.3mg/l大肠菌群不得检出菌落总数毫克水中不超过100个的要求。

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工作人员工作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回收水池产生的污泥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则项目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0.91t/a。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清运处理。    

回收水池污泥产生量为44kg/d,16.1t/a;含泥废水集中至回收收集池后委托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定期清掏后,由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运输至芒市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并形成清运台帐。

固废处置率100%。

环保检查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保管理部门批复等文件资料齐全,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环境管理措施基本落实。企业在建设中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在项目建设的各阶段,均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

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

2020年4月28日,芒市供排水公司(芒市供排水公司芒市第二净水处理厂)已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总结论

项目自立项到投入运行的全过程,能够执行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视环保管理;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设施运转正常;管理措施得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2020年10月15日芒市供排水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对芒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评审,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汇报,经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并认真质询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验收合格。

四、自主验收情况

项目于2020年1015日通过了自主验收。

、公示时间

2020年129日至2020年18日止(不含节假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反馈方式

芒市供排水公司

电子邮箱:550336478@qq.com

电话:15987566890

通信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市第二净水厂旁


2、芒市供水工程-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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