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滨海俊园一期(大理俊发铂尔曼酒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资料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大理滨海俊园一期(大理俊发铂尔曼酒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大理滨海俊园一期建设项目由大理俊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俊发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大理市洱河南路西南侧,为新建项目。
大理俊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大理滨海俊园一期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53966.97m2(81亩),2016年6月7日,一期工程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于2013年12月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大理滨海俊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2月27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局(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云环审[2014]47号文,批复同意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并提出相关要求。
大理滨海俊园一期建设项目分二个阶段进行。一阶段主要为建设住宅8栋、1栋商业及配套项目,其中大理滨海俊园1-6栋2013年11月开工,2016年8月俊工;7-8栋2017年8月开工,2019年竣工,于2021年1月通过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二阶段为大理俊发铂尔曼酒店及配套设施,于17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工程施工结束。
《大理滨海俊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描述,酒店供热采用太阳能集热板预空气源热泵混合供水,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了锅炉4台燃气锅炉为酒店提供热源。2021年9月16日,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存在环保问题为:酒店建设的4组天然气锅炉(其中2t/h的2台热水锅炉,1.5t/h的2台蒸汽锅炉)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16日起立即停建及尽快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建设单位依照要求,于2021年10月委托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大理俊发铂尔曼酒店锅炉购置安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0月28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以大市环审[2021]013号文,批复同意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并提出相关要求。
由于锅炉4台燃气锅炉布置在大理俊发铂尔曼酒店地下一层,为酒店的生活和空调提供热水、洗衣房提供蒸汽,属于酒店的附属设施;且与酒店设施同时建设、同时安装、同时投入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综上所属本次验收范围包含大理滨海俊园一期建设项目二阶段,即大理滨海俊园一期(大理俊发铂尔曼酒店)及配套工程设施(含锅炉),主要包含23层酒店,楼层为地上21层地下2层,功能包含厨房、餐厅、康体、游池、洗涤、客房、停车场、设备用房、4台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油水分离器、100m3化粪池、30m3/d中水处理站、锅炉烟囱等。
项目自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相比主要变动内容是:
1、建筑楼层增加4层,其中地面上增加3层,地下增加1层。地面上增加的3层主要是原3层与其他娱乐用房一起设置的游泳池独立设置在20层;因增加燃气锅炉,地下增加1层,同时增加停车位数量;客房层数增加2层;相关建筑已取得建筑规划许可(云建53000020170015443;云建53000020170015444)。
2、本项目主体为酒店,环评酒店设计客房为300床,实际床位358个,增加58个,增加19.3%。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及相关解释第2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为重大变更,本项目床位增加数量<30%),不属于重大变更。
3、本项目餐厅面积有所增加,设计对外接纳人数最大量1000人,实际对外接纳人数不大于1000人,其实际容纳能力未发生重大变更。
4、增加4组天然气锅炉(其中2t/h的2台,1.5t/h的2台)及配套设施,设置烟道及2根86.75m高烟囱。新建锅炉房及配套设施,已按要求补办《 大理俊发铂尔曼酒店锅炉购置安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1年10月28日取得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批文,大市环审[2021]013号文。
5、环评描述酒店污水进入住宅区化粪池统一处理后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或回用,实际建设过程为自建设100m3化粪池及理规模为30m³/d的中水处理站对酒店运营过程中的生活污水进处理。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或排入大理市污水管网。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内容发生一定改变,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化均未导致环境影响变化明显,未增加不利的环境影响,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㈠废气处理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产生的尾气、餐饮油烟、锅炉废气、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的废气等。
a、厨房油烟
本项目所产生的烹饪废气主要为酒店烹任油烟。酒店采用天然气为能源,在酒店内设有烟气内置管道,厨房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内置烟道进入排放口设置的油烟净化器(中环协(认证)中心认定(认可)证书的油烟净化器(普恩富特(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ccaepi-ep- 2021-058))处理后进行高空排放。管道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较少,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b、汽车的尾气
车辆进出停车库及在车库内行驶时,刹车、怠速及起动时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对停车场内环境空气有一定的影响。项目设置有地下停车场2层,设置有机动车停车位500个。地下车库布置于项目区地下层的负一层、负二层,共设置1个机动车库出入口,车库设置有自然补风及机械抽排风系统,汽车尾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口于地面上集中外排。
c、锅炉废气
锅炉烟气,使用滇缅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经86.75m烟囱引至楼顶排放,项目锅炉使用清洁燃料,并采用低nox燃烧技术,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排放总量小,项目排放的烟气引至楼排放,排放的污染物经扩散稀释后对周边居民影响小。
d、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
本项目设有2个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共配置2台柴油发电机。使用0#轻质柴油作为燃料,运营时所产生尾气的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本项目发电机房设机械通风系统,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尾气通过专门的排烟风(86.75m)风井引至楼顶排放。
e、臭气
本项目设置的垃圾桶、化粪池、中水处理站等使用过程会产生一定臭气。
生活垃圾中含有厨房生活垃圾,因其在收集、运输过程中由于清洁、消毒、转运不及时、不到位而产生臭味。本项目垃圾桶采用移动加盖式,通过加强管理、及时清运等措施可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化粪池及中水站采用地埋式,此外通过地上及周边设置绿化防护带,可在阻隔、吸附及大气扩散作用下减小臭气影响。
㈡废水处理设施
据现场调查,项目区排水全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及锅炉排水。
项目设置化粪池(100m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部分进入城市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晴天需要绿化用水则部分进入自建的中水处理系统(30m³/d),处理后达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相关的标准后非雨天用于绿化、道路冲洗。
㈢防噪声设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有人员社会噪声、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配套工程各种生产设备如电梯、供水泵、发电机房等运行时产生噪声。
①交通噪声
项目道路行驶的主要车辆为小型车与中型车,在项目区内限速行驶(≤20km/h),噪声源强在70到80db(a)之间。
②公用设备机械噪声
a、地下停车场通风设备的噪声
对地下停车场通风设施产生的噪声,声级在65~85 db(a),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对风机安装消声器以及增强地下风机房的密闭性来降低噪声污染。
b、水泵噪声
供水泵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一般在80~90db(a)之间,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以及增强泵房密闭性来降低噪声污染。
c、配电室噪声
配电室的噪声源强约为60~70db(a),通过墙壁隔声及距离衰减进行降噪处理。
d、备用发电机噪声
备用发电机噪声声级在80-90 db(a),本项目备用发电机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污染。
e、电梯运行噪声
本项目酒店安装电梯,配套的电梯井由于空洞效应会产生一定的低频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0db(a)。
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可有效的降低噪声污染。
f、餐厅及厨房
餐厅及厨房噪声声级在75-80 db(a),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来降低噪声污染。
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口与地面使用柔性连接减震以减少排放时的噪声。
㈣固废防治措施
⑴一般固体废弃物
项污泥、化粪池及中水处理站污泥。
酒店入住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后运至集中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餐厨垃圾已与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大理市餐厨垃圾清运责任书”,经泔水桶集中收集后由政府部门统一委托大理市仙洁废弃动植物油加工经营部定期收集清运;
化粪池、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交环卫部门清运。
⑵危险废弃物
危险废弃物主要为水处理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储油间的含油沙子。
离子交换树脂需要更换时由厂家进行更换,更换后由厂家带走,不在酒店内部堆存。
储油罐周边设置有围堰,围堰高度为35m,储油间进行了防渗处理,并通过了相关单位验收,详见验收记录。含油废沙等废矿物油经收集后不在酒店内部堆存,及时转运至有资质的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㈤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2年2月16日通过了自主验收。
五、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纸质版、电子版)。
六、公示时间
2022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止(不含节假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反馈方式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550336478@qq.com
电话/传真:0871-63339220
通信地址:昆明高新区龙润路1号创新大厦a段4楼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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