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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025-04-10


职业卫生项目公示表

项目名称

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名称

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内(华宁工业园区新庄片区)

用人单位联系人

吴航

公示信息类别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r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

项目负责人

现场调查

现场采样

报告编制

用人单位陪同人

参与人员

黄星炫

何云

龙鼎南、张椿明

何云

吴航

开展时间

-

2022.12.12

2022.12.15-12.17

2023.01.04

-

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监测的图像影像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评审时间:2023年1月13日

主持人:何云

评审验收人员:杨忠于、赖正华、桂腾刚

评价结论:用人单位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苯、二甲苯、乙苯、溶剂汽油、丙酮、噪声,本次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确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类别: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第三大类(制造业)第二十二(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第1小类(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c341),以及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认为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评审及验收意见:

1、加强对生产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按《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4、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第5号令)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持续更新和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并规范管理。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报告编写人员已按现场评审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用人单位已按现场评审专家组意见提交了整改报告;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于2023年3月1日取得专家复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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